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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莫莞妍的初恋。
没有人能想得到,一个品学兼优,外表冷艳的富家千金,
会爱上一个天抽烟蹦迪的非主流男混混。
我与她的初遇并不美好,乌烟瘴气的恶臭巷口,乖乖女学生被社会青年索要钱财。
我恰好路过,有人冲我挑衅的吐了口口水。
于是我骑车冲进人群,教训流氓的同时,阴差阳错替内向千金大小姐解决了一次人生危机。
从那之后,莫莞妍如同狗皮膏药一般缠上我。
她等我放学,跟在我身后,怎么都赶不走。
她送我贵得吓人的爱心便当,被我顺手送给路边的乞丐。
兄弟们取笑我养了一条多金痴情女舔狗。
任谁都看得出,我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可就是这么一个蠢女孩,在我为了救被家暴的母亲,而被酒鬼父亲殴打到左手残疾,无法上学时,
带着一帮警察,强闯民宅,将奄奄一息的我,冲进医院。
医生帮我皮开肉绽的手腕缝针时,女孩背对着我,肩膀不受控制地抖动,手背不住地往脸上抹。
医生无奈又好笑的问她,受伤的人不是她,她有什么好哭鼻子的?
她说,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觉得胸口揪痛得要命。
她还傻愣愣问医生,需不需要开个心电图,检查一下?
病房中,莫莞妍笨拙的削苹果。
“我再也不想这么难受。凌致远,你别再受伤,算我求你。”
我吃着她买来的冰棒,含含糊糊说好后,又恶狠狠问她:
“那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?”
那一天,两个人都红着脸,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为了摆脱我爸的纠缠,莫莞妍带着我一同出国留学。
而她的母亲为了逼迫我们分手,断了她的一切经济来源。
那时候的我们,除了上学,每天得做两份课外兼职。
那段日子明明那么辛苦忙碌,可我跟她就连刷牙的间隙,都忍不住搞怪傻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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